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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暮春时节,D郡基辛兰村的一位女士正忍受着无比的失望。
芬妮·霍金斯太太在给克拉拉·约翰逊太太的信中写道:
“……我知道,亲爱的克拉拉,唯有你能听我诉苦。几个月前,我妹妹摩尔小姐迷住了英俊的现役军官福克斯上尉。他一开始就明确表现出对维妮希娅的好感,我当时万分希望他们就此确定关系,可惜事不凑巧,她偏偏收到一位熟人的来信,那位住在曼彻斯特的女士生了重病,急需人照料。你可以想象当时我有多不情愿她离开基辛兰,但是我觉得不管我怎么说,她都会承担一切费用、忍受所有麻烦跑去曼彻斯特的。不过现在我担心她要为自己的固执吃大亏了。因为她不在基辛兰的时候,那个可恶的福克斯上尉全然忘了她,转而和另一位女士好上了,她就是我们的邻居马布夫人。等她回来之后我们肯定会大吵一架,肯定……”
芬妮·霍金斯打定主意要好好教训她妹妹,这不单是出于想要纠正错误的良好愿望,也基于一个现实问题,即维妮希娅如果不和福克斯上尉结婚的话,她就只能住在芬妮家了。芬妮的丈夫是基辛兰的助理牧师,在本地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物,就是那种帮本地居民主持洗礼、婚礼、葬礼的人;他会在别人卧病在床的时候去探望和安慰他们;要是有人不能看信的话,他会读给他们听——他从事所有这些工作能得到每年40镑的高薪。因此,芬妮在家务清闲时反复考虑的一大难题就是:如何把一个子儿掰成三个用。
芬妮等着她妹妹回来,同时一天数次非常坚定地告诉霍金斯先生,她肯定会为放跑了福克斯上尉一事教训维妮希娅:“他们俩的事还没定下来她就走了。这丫头太奇怪了!简直不可理喻!”
但是芬妮本人也有些怪毛病,其中之一就是老喜欢假装自己脾气坏、心肠也不好,可实际上她只是劳累急躁而已。终于,摩尔小姐回来了。她听说情人变了心,脸色一下子苍白得仿佛不堪其苦似的,芬妮见了,当初要教训她的决心立刻减退为摇头念叨:“维妮希娅,现在你知道了,固执不听人劝是个什么下场。”就这么说了一句,她便立刻接着安慰道,“哦,好妹妹,我希望你不要太难过。男人都会耍这种鬼把戏,你可别往心里去。你那个曼彻斯特的朋友怎么样了?”
“死了。”(泪眼汪汪的低语。)
“啊!……唉,亲爱的,这真叫人难过。霍金斯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也会难过的。可怜的妹妹,你回到家后又受到这种打击。”
晚饭时(菜色是一小撮煎牛肉配一大盘煮芜菁)芬妮对霍金斯先生说:“她睡下了,她说她头疼难忍。我敢说她很喜欢那人,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喜欢得多。可能她这辈子都会格外在意福克斯上尉那样的男人。你日后就会知道我说得没错。”
霍金斯先生什么也没说;霍金斯家的家政就是这么分配的:芬妮负责谈话,他负责沉默。
“哎呀!”芬妮接着说,“我们必须尽力节俭。我觉得我们肯定还有很多地方铺张浪费。”她说罢四下打量着寒酸的小客厅,仔细查找一切到目前为止尚未被发现的铺张之处。完全没有铺张,她倒是发现所有家具都用得太久了,简直比工匠们在制造之初预定的使用年限还长,那些人最喜欢满世界都是新东西。但是芬妮确实很久没添置过新东西了:客厅的旧石头地砖光秃秃的,椅子又硬又破,墙纸过于古旧,看起来就像画满了用枯死的花和干巴巴的棕色带子扎成的花环。
次日清晨,芬妮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憎恶福克斯上尉这个主题上,她实在非常讨厌他,讨厌得无时无刻都在说他坏话,可是与此同时,她还是要一再提醒维妮希娅不要再想福克斯上尉。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维妮希娅叹气说她想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啊,”芬妮说,“你去哪儿散步?”
“不知道。”
“呃,如果你要去镇上的话,就帮我买点东西。”
于是维妮希娅沿着教堂小路往镇上走去。也许从女性尊严的角度出发,她眼下正该宣称自己鄙视且厌恶福克斯上尉,可她没这么装腔作势。她任自己白白地叹息懊恼,心想还是一贫如洗地默默住在基辛兰最好,至少这里绿树成荫、芳草离离,比起住在曼彻斯特的惠特森夫人好多了——她这个朋友最后在破公寓顶层的一间阴冷小屋里咽了气。这么一想,她多少觉得好些了。
福克斯上尉是个高大的爱尔兰人,大概三十六七岁,别人总说他长着红头发。虽然在天气好、光线充足的时候,他的头发确实有那么一点红,但更多还是因为他的名字叫“狐狸”,还有,他笑的时候总显得狡猾且充满嘲讽意味,再加上他那爱尔兰人特有的脾气,别人就觉得他长着红头发了。此外,他好像也是个勇气非凡的人,因为他曾当众反驳过威灵顿公爵,那次除了他以外,在场所有人都对伟大的公爵大人表示赞同。
那次争论和靴子有关。那些靴子(共一万双)用七十头骡子驮着经葡萄牙东部运送给英国军队,他们急需靴子。要是没有这些新靴子的话,全部英军就没法长途行军北上,没法从法国人手中夺回西班牙了。威灵顿公爵对此次行动满腔热情,他大谈特谈拖延行动的危害,以及英国有可能为此蒙受的损失,但他最终还是承认,没有新靴子的话,士兵们什么也干不成。福克斯上尉便大声提出反对,说靴子应该沿着更靠北的路线往S市运输,这样,运输队中途就可以和英军部队会合,如此一来,行军最快的部队就能更早拿到新靴子,这种振奋人心的想法必定会激励将士们走得更快。威灵顿公爵想了想,然后说:“我认为,福克斯上尉是对的。”
转过布鲁伊特花园,维妮希娅一眼看见一座结结实实的石头房子。这里是格劳特先生的宅子,他是个有钱的律师。他家花园里的玫瑰长得过于茂盛了,以至于院墙看起来就像一座摇摇欲坠的淡粉色悬崖;然而这样的美景只是让维妮希娅再次想起了福克斯上尉,他特别喜欢淡粉色的玫瑰,而且有两次很认真地看着维妮希娅说,等他结了婚有了自己的花园,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花可种。
她决意想想别的事情,但这个决定很快就受到了阻挠,因为她看见福克斯上尉的随从卢卡斯·巴里正沿大路走来。
“卢卡斯!”她叫住他,“怎么回事?福克斯上尉在这儿吗?”她慌忙四下张望,确定上尉并不在周围才一本正经地转向卢卡斯。她惊讶地发现,这人简直换了一副模样:他漂亮的棕色外套不见了,锃亮的靴子也没有了,走路也不再大摇大摆。脏兮兮的大绿围裙和木鞋代替了他原先的行头。他手上提着两个大酒壶,里头的啤酒滴滴答答地滴进土里。“你拿着酒壶干什么,卢卡斯?你不给上尉当差了吗?”
“我不知道,小姐。”
“你不知道?这话怎么说?”
“小姐,我的意思是,要是我再有机会看见福克斯上尉的话,我肯定要问他是不是解雇我了;或者要是他问我愿不愿意再给他干活的话,我会说无所谓。你觉得很奇怪吧,小姐?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得不得了。但也不是我一个人觉得奇怪,上尉和他所有的朋友都断绝往来了。”
卢卡斯忽然示意维妮希娅看后面,那边有人牵着一匹棕黑色的非常漂亮的母马往格劳特先生的花园走去。
“天哪!”维妮希娅叫道,“是美妇人!”
“小姐,马布夫人写信说这匹马卖给格劳特先生了。”
“难道上尉退伍了?”
“我不知道,小姐。但是格劳特先生那么个又矮又胖的人要这么好的马干什么?他得当心美妇人把他当成芜菁吃掉。”
马儿自己好像也不愿意往那个方向去,她棕色的大眼睛里满是傲慢的眼神,好像很清楚自己的地位降低了。
“事情是这样的,小姐。”卢卡斯解释道,“你走后的第二天上午,马布夫人送信来请上尉去打牌,于是我也一起去了。因为之前有人告诉我,马布夫人和她的婶婶、侄女以及其他很多女性亲戚们住在一起,而且她们一个比一个漂亮,我很想认识其中一两位,只要她们肯赏脸和我说话。但是一到马布夫人的住处,我就被安排在前厅等着,那屋子冷得跟墓室一样,里面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几根骨头从地里冒出来。我等啊等,等了很长时间,上尉在屋里和人谈话,其间还能听见有女士在大声地笑。又过了一会儿,小姐啊,我看见我的指甲竟然长长了不少,下巴上也满是胡楂,你能想到我当时有多害怕。趁前厅开门的工夫,我冲出来一口气跑回到基辛兰,然后发现我居然在马布夫人的小石屋里站了三天三夜!”
“我的天啊!”维妮希娅叫起来。她仔细想了想,最后叹口气说道:“唔,如果有人变心了,或者说他们发现自己其实喜欢的是另一个人……我想她一定很漂亮?”
卢卡斯不无嘲讽地哼了一声,仿佛他要就这位马布夫人的美貌发表一些十分尖锐的看法,可惜他目前尚无缘得见她。
“我认为她和你不可同日而语,小姐。上尉跟我说过,他会很快和你结婚,然后在埃克塞特郡住下,买一座小白房子,在花园里搭起花棚种粉色玫瑰;某天早晨,我曾在教堂里庄严地发过誓,我一定尽心尽力地服侍你,因为你一直对我很好。”
“谢谢你,卢卡斯……”维妮希娅难过得迈不开步子。想到那再也无法实现的良辰美景,她不由得满眼泪水。
她本想给卢卡斯一点钱,可她的钱包里空空如也,只有一点芬妮说要买面包的钱。
“这太没道理了,小姐。”卢卡斯说,“就因为马布夫人一个人,我们的日子都变坏了。”他停了一下,“你哭了,小姐,对不起。”
这句充满友善的话足以使维妮希娅振作起来,快步前往面包房。但是她满脑子都是悲哀的想象,她想到福克斯上尉心甘情愿把余生都交给马布夫人,马布夫人则高声大笑着看他虚掷光阴。这些念头搅得她完全心不在焉,等她回到家打开纸包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她足足买了三打法式牛奶卷和杏子酱蛋挞,没有一样是芬妮要的。
“你到底在想什么啊?”芬妮见了维妮希娅买的东西大为不满。她对浪费钱财向来恐惧有加,再加上牛奶卷和蛋挞的刺激,不由得恼怒起来。这种情绪恐怕会持续一整天,所幸维妮希娅突然想起惠特森夫人,就是她那位朋友,临终时送给她一些窗帘当作结婚礼物。既然现在不会有什么婚礼了,那维妮希娅把它拿出来送给芬妮倒也合适。窗帘料子是樱草花似的淡黄色,上面有细细的白色纹路。芬妮一见这些布料,心情立刻就好起来了,维妮希娅和她一起把窗帘改成适合客厅窗户的尺寸。趁改窗帘的工夫,维妮希娅问:“芬妮,马布夫人是什么人?”
“很坏的人,亲爱的。”芬妮兴高采烈地挥舞着大黑剪子。
“她怎么个坏法?”
但芬妮对此中细节全然不知,她只能跟维妮希娅说,马布夫人之坏,主要是她太有钱了,从不做任何她不感兴趣的事情。
“她长得怎么样?”维妮希娅问。
“啊,老天,我不知道!我从没见过她。”
“她最近不是常和邻居们来往吗?”
“嗯,对!最近是的……但是我不太清楚。我突然想起她好像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了。十五年前霍金斯先生过来的时候她就住在这儿了。”
“她住在哪儿?”
“很远!骑士林那边。”
“那就是说在敦切奇附近?”
“不,亲爱的,不是敦切奇附近。倒是离风笛镇更近些,但其实也不在那边……”(她说的这些都是基辛兰周围的城镇。)“……如果你在到达风笛镇之前离开驿道,走旁边一条杂草丛生的下坡小路,你就会看到一个孤零零的小水塘,里头长满芦苇——那里是灰塘。在灰塘上面,小山顶上砌着一圈非常古老的石头。山崖下有一座满是翠色的小峡谷,山边有棵古木。马布夫人的宅子就在石头和那老树之间,不过离树更近些。”
“哦!”维妮希娅叹道。
次日,维妮希娅说要去镇里走走,顺便买点面包,被芬妮给拒绝了。她拿了一篮子菜和汤,要维妮希娅送给风笛镇的一户穷人。芬妮说,买错东西是极大的浪费,不过把食物送给穷人的话,就算送错也没什么。
维妮希娅把东西送给了风笛镇的那户穷人,但在回来的路上她经过一段篱墙,篱墙的缺口处有一条狭窄的小径,蜿蜒崎岖地从驿路延伸出去。小径两边树木丛生,枝叶像拱顶一样覆盖了整条路,显得神秘又阴暗,唯有斑驳的阳光偶尔照亮一丛紫罗兰或三两株野草。
眼下,全英国任何一处风景也不如这条幽绿的小路更能吸引维妮希娅的注意,因为这正是芬妮所说的通往马布夫人宅邸的那条路。维妮希娅脑子里只想着那座大宅和其中的居民。“也许,”她心想,“我应该沿着这条小路走上一段。如果不是很远的话,我兴许还能看到她的房子。我想看看他过得开不开心。”
该怎么办才能从那座古怪房子外面看见上尉过得开不开心呢,这点她完全没考虑。她只是径直穿过小径,经过了孤零零的小水塘,翻过石头,最后来到了一个绿色小山丘环绕的世外之地。
这是个静谧空旷的地方。覆盖着山坡和峡谷的碧草连绵一片,平如水面,当温暖的微风在草丛中掀起小波浪时,草地仿佛就是大片的湖水。对面的山丘上有一座灰色石头建成的古老建筑。那是座非常高的房子,更像是介于房子和塔之间的某种建筑,它周围是一圈很高的石墙,墙上看不出任何门或出入口,也没有一条通往房子的路。
但是,这座房子尽管建得如此之高,它却依然被身后阳光普照的森林盖过了。维妮希娅忽然觉得她仿佛是在看一座非常小的房子,一座田鼠、蜜蜂或者蝴蝶居住的小房子,一座建造在高高的草丛中的小房子。
“在这儿等着也没用,”她心想,“万一我遇上了上尉和马布夫人呢?真讨厌!”她转身快步离去,没走多远就听见身后的草地上传来马匹奔跑的声音。“我不能回头看,”她对自己说,“如果那是福克斯上尉的话,他一定会很好心地让我悄悄走掉的。”
但是那马蹄声越发多了,仿佛有一支军队正从寂静的山林间跑来。她非常惊讶地转过身去,想看个究竟。
维妮希娅穿着一件来路不明的老式蓝色羊毛长裙,胸口处绣着毛茛和雏菊,腰线很低。裙子可能有点短,但是亚麻衬裙充分地弥补了这一点。她想了片刻。“这好像是,”她想,“牧羊女或者挤奶女工的衣服,或者其他什么乡下姑娘的衣服。真奇怪!我不记得我当过牧羊女或者挤奶女工。难道我是在演戏?呃,那我多半演得很差,因为台词什么的我都没有印象。”
“她终于有点血色了,”是芬妮焦急的声音,“你觉得呢,霍金斯先生?”
维妮希娅发现自己是在芬妮的客厅里,霍金斯先生跪在一旁。地上有盆热水,旁边还有一双老式的绿缎子舞鞋。霍金斯先生正拿毛巾为她洗脚。这也很奇怪,她之前从不知道霍金斯先生还会帮人洗脚。等他洗完了脚,他又非常关切地替她洗脸。
“当心点,霍金斯先生!”芬妮叫道,“你把肥皂弄到她眼睛里了!啊,好妹妹!他们把你送回家的时候,我一辈子都没那么害怕过!我真觉得我会吓得晕倒,霍金斯先生也是这么说的。”
看得出来,芬妮确实被吓坏了;十五年来为钱发愁的生活使她眼窝深陷、脸颊干瘪,现在她眼眶和脸颊凹陷得更厉害了,眼睛看起来又大又圆,仿佛中了邪似的,鼻梁也跟剪刀刃一样又细又窄。
维妮希娅盯着芬妮看了一会儿,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伤心。她看看自己的手,发现双手竟然布满了伤痕。她又摸摸脸,觉得脸也很疼。
她跳起来。对面墙上有一小块镜子,她看了看自己,脸上全是淤伤,头发也被扯得乱七八糟。她吓了一跳,不由得惊叫起来。
由于她对之前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所以只能听芬妮一边连连惊呼一边跑题一边解释。维妮希娅得知,今天早些时候,一个年轻人发现她在离风笛镇两三里地的小路上游荡,那人是个农夫,名叫珀维斯。那时她完全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对珀维斯先生充满关切的询问,她一概用漫不经心的古怪语调作答:天上有马儿的银铃作响,有绿色的小旗子飘扬。珀维斯先生连她的名字都问不出。她的衣服又脏又破,而且还光着脚。珀维斯先生只好让她骑上自己的马带她回家。他妈妈给维妮希娅喝茶,还给她换了这一身难看的旧裙子和跳舞鞋。
“唉,可是,我的好妹妹,”芬妮说,“难道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不记得了。”维妮希娅答道,“我照你说的把东西送给风笛镇的穷人,接下来我干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我想应该是去了某个地方,但是是哪儿呢?啊,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
霍金斯先生此时仍跪在旁边,竖起手指放在嘴唇上,示意她不要激动,然后轻轻抚摸她的额头。
“你摔进沟里了,亲爱的,”芬妮说,“就是这么回事。这是件很糟糕很不愉快的事,所以你自然不愿去想它。”她说着说着就哭了,“维妮希娅,你总是这么马马虎虎的。”
霍金斯先生竖起手指放到嘴唇上,示意芬妮不要激动,并且在抚摸维妮希娅额头的同时伸长胳膊去握住芬妮的手。
“芬妮,”维妮希娅问,“今天军队有行动吗?”
“军队?”芬妮不解。她拨开霍金斯先生的手,大声擤擤鼻子:“你想问什么?”
“我突然想起我今天干了些什么了。我看见很多士兵骑马经过。”
“今天部队没有任何行动。”芬妮回答,“士兵大概都在驻地。”
“啊,那我今天看见的是什么?好几百个骑士经过,他们的马具闪闪发光,铃铛清脆作响……”
“喂,维妮希娅!”芬妮非常生气地大声说道,“不要再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了,不然我和霍金斯先生就该去叫医生了,那我们就得付他很多医药费,这是肯定的……”芬妮对医生收费昂贵的问题发表了一番长篇大论,然后又渐渐说到她自己,她突然担心这样下去,自己会病得比维妮希娅还要厉害。维妮希娅赶紧对她说完全没必要请医生,并且保证再也不提关于军队的事情了。然后她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全身上下仔细检查了一遍。除了擦伤和淤青以外没有别的伤口。“我估计,”她想,“我肯定是晕倒了。但是很奇怪,我之前从来都没晕倒过。”一直等到很晚,一家人才坐下来吃晚饭,没人再提起维妮希娅的奇怪遭遇,只有芬妮抱怨了珀维斯几句,他们还没把维妮希娅的衣服还回来。
次日清早,维妮希娅从头到脚都又僵又疼。“我感觉就好像从马上摔下来了好几次。”她心想。这种感觉很熟悉,去年11月,福克斯上尉曾教她骑马。福克斯上尉扶她骑上美妇人,他们一起爬上高地俯瞰整个基辛兰。他们脚下的城镇因秋季的树叶和傍晚的烛光呈现出琥珀般棕红的色彩;而格劳特先生家花园里的篝火则冒出缕缕青烟。
“唉,我们那时候多快乐啊!唯一不好的就是彭·哈灵顿总能发现我们要去哪儿,而且还非要跟我们一起去,她总希望上尉注意到她。出于礼貌上尉只能带上她——真是个讨人厌的姑娘。唉!但是现在我也不比她好到哪儿去,我现在和那些喜欢上尉,但是却因为马布夫人的原因而被他无视的姑娘一样。现在我很应该讨厌上尉,转而对可怜的彭备感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