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铁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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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末的冷风灌穿长长的走廊。

白金汉公爵孤身经过走廊两边的那些华丽油画,他记得这里每一幅油画的内容,因为他和兄长就是在这里度过了漫长的童年。

这里是梅茨尔城堡,但是作为罗格朗首都王宫的它有着另外一个称呼:

蔷薇王宫。

在罗格朗,国王拥有许多领地与城堡。其中诸多城堡都有着作为行宫的用途。但是这座城堡不一样,它冠以“蔷薇”之名,这里是整个罗格朗帝国的心脏。拥有它的主人只能是罗格朗的帝王。

前往月河要塞谈判的时候,国王将蔷薇王宫交付给了白金汉公爵,也就意味着他将摄政的权利再一次交给了叔父。

白金汉公爵并没有愧对国王这份信任,除了在蔷薇王宫的彩室召开御前会议处理政事,他没有踏足这座城堡任何属于国王的部分。他甚至没有在王宫中国王安排给他的房间居住。

但是今天不一样。

今天白金汉公爵前往的地方是蔷薇王宫的彩室——那里是召开紧急重要会议的地方。

“日安,公爵先生。”

有另外一队人迎面走来,双方在辉煌的走廊上迎面相逢。穿着深黑锦缎,胸口佩戴白玫瑰的领头人微笑着朝白金汉公爵问好。他身后的人也都同样一身黑衣,佩戴表示哀悼的白玫瑰。

“我真高兴,您硬朗如昔。”

他就是格莱斯大公。

某种程度上来算,他也是国王的叔父,因为他是白金汉公爵同母异父的兄弟——他是威廉三世的母亲,已逝的伊莎贝尔王后再婚的儿子。

与白金汉公爵和国王不同,格莱斯大公并没有继承蔷薇家族标志性的银发蓝眸。他一头灿烂的金发,浅绿的眼睛仿佛总是带着笑意。

他故作惊疑地打量白金汉公爵:“您是否遗忘了些什么?”

“国王不需要那东西。”

白金汉公爵冷冷地说,他的目光从那些佩戴白玫瑰的人脸上扫过。

那些人下意识地低头避开了老公爵的目光。这让格莱斯大公隐隐地有些恼怒。

“请不要这么说,公爵先生。”格莱斯大公流露出一丝极为恰到好处的悲伤,“这是为了我可怜的侄儿。”

“我真遗憾。”

白金汉公爵又高又瘦,冷风让他的斗篷拂动起来,他看上去就像被猩红的血簇拥着,在这么近的距离之内,与他相对峙的人几乎可以闻到那种血腥味。

“当初在贝特那港口,那一剑被威廉制止了。”

格莱斯大公的脸色骤变,笑容一下子从他脸上消失了。

他铁青着脸死死地看着面无表情的白金汉公爵。

很少有人知道,白金汉公爵与格莱斯大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爆发过一场武力冲突。还是个青年的白金汉公爵将他同母异父的弟弟从海船上扔了下去,紧随着抓起自己的剑也跳了下去,人在半空的时候,公爵就将剑抽了出来。

时隔多年,当初那剑锋上的杀气卷土重来。

“滚开。”

格莱斯大公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步,他身后着黑袍的人们同样分散开。孤高冷傲的老公爵径直走过。

“我倒想知道。”

格莱斯大公忽然阴冷地笑了一声。

“这么多年过去了,到底是谁的剑来得更快。”

白金汉公爵没有回答,他猩红的长袍翻卷起来,远远看就像烈烈展开的战旗。

梅茨尔大教堂的钟被敲响。

雄厚低沉,肃穆庄严的钟声久久地回荡在整个蔷薇王宫的城堡上方。身处这帝国心脏的所有人都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那种焦躁不安,一触即发的气氛。

议会召开了。

…………

彩室。

这个房间每一面都装饰得华丽无比,绘有讲述经书故事的壁画。象征审判与公正的天使从穹顶上俯视众人,这具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因为它要求人参会的每个人对自己所做出的抉择负责,否则神将惩罚他们。

御前会议成员,大法官,能够赶至的上议会贵族,大主教……这些重要的国王政治角色汇聚于此,在他们身边是无数点起的蜡烛,烛火横列而过,幽冷的巨石建筑中人们分列而坐。

除了公爵,所有人都穿着漆黑的长袍,胸口佩戴着哀悼的白玫瑰。

争论很快开始了。

普尔兰一世十分年轻,而且并未结婚,更无从谈及子裔。所以王位的继承人只能从国王的亲属中选出。

格莱斯大公为此准备了很长时间,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在前段时间出了岔子——国王及时地赶到救下了白金汉公爵。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过既然发生了,格莱斯大公也只能想方设法扭转这一败局。

他以退为进。

在格莱斯大公的暗示下,沃尔林郡大法官将争论的焦点转向了静默的白金汉公爵。

他尖锐地询问,作为王位继承第一序列的公爵大人对此事有何看法?是否觉得该由他来接替侄子的宝座?

杀人诛心。

整个罗格朗帝国,谁不知道唯一不可能窥视那顶王冠的就是白金汉公爵?这种质询对于公爵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侮辱。

所有人都默认地将白金汉公爵派出在了角逐队伍之外,但是与此同时,所有人又都无法绕开白金汉公爵的存在。

这句话一出,争吵如市场的会议室安静了下来。

“我的意见?”

白金汉公爵缓缓地抬起头,所有人都悚然一惊。

老公爵的目光那么冰冷那么锋利,就像凛冬的覆盖在河面的坚冰。

沃尔林郡大法官是个年轻人,当他出生的时候白金汉公爵已将收敛了爪牙,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位老人当初在战场上踏过尸山血海的样子。他自负无知到以为自己可以去挑衅一头雄狮!

但很快,他就知道了。

这头老狮子可以心甘情愿地收起他的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的屠刀,也可以为了国王露出它血腥的獠牙。

雄狮未老!

猩红的斗篷猛然一掀,会议室中点燃的两排烛火在一瞬间摇曳了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的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把长剑重重地贯穿坚硬的岩石长桌。

在烛火的映照下,那把钉在桌面的剑露出半截,半截剑身如雪!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冰寒从头顶灌下,产生了一种那把剑钉入的不是长桌而是自己的头颅的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么时候拔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么多年的老公爵有朝一日会突然暴起。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头,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我的意见。”

森寒,煞气,血腥。

有的人被这一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的人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色难看至极。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子。

他披着华丽的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下,他佩带了最锋利的长剑。

他根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的,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的。

也许在两百年前的动乱时代,那时候的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下穿戴胸甲,佩戴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没有人敢出声。

白金汉公爵刚刚那一剑已经表明,在这一间会议室中,他随时可以拔剑杀死任何一个人——他完全有能力做到。谁也不想用自己的血去做那试剑石。

“你们就是这样遵守效忠的诺言?”

偌大的会议室中,只有老公爵一个人的声音,低沉压抑。

格莱斯大公明白自己必须站出来了,他远远地与白金汉公爵对峙:“但是国王已死。”

“你看到了国王的尸体?”公爵目光陡然扫来。

“他牺牲在森林之中,谁能肯定国王尸骨尚存,如果一日找不到,难道罗格朗就要一日没有君王?”格莱斯大公冷笑起来,“怎么,难道你想砍下所有人的头颅来为国王陪葬吗?你敢吗?”

“国王还活着,我以我的性命和荣誉担保。”

白金汉公爵掷地有声。

不是人骚动起来。

他们原本已经了接受“国王已死”这个事实,但是白金汉公爵支撑罗格朗帝国数十年的威名让他的话变得有力起来,一些人开始产生了动摇。

“你要所有人陪着你发疯?”格莱斯大公环顾四周,“你们要陪着他发疯?先生们!勃莱西远征军未去!我们需要一位君王!三十六邦随时可能反叛,你们想要看着罗格朗四分五裂吗?”

骚动演变成了窃窃私语。

“诸位,我以我的性命,我的荣誉,我的财富担保,国王依旧健康无恙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很快就会归来。”白金汉公爵威严冷硬,“当初我的兄长,他将土地分封给你们,你们向他献上信守忠诚的诺言。”

“现在,是你们抉择的时刻了。”

白金汉公爵一击掌。

十几名骑士鱼贯而入,手中端着精致的托盘。那些托盘上放着一朵朵铁蔷薇的徽章。众人安静下来。

白金汉公爵重新将双手搭在剑柄上,他冷静地看着所有人。

“要么佩戴上蔷薇的荣光,守护你们的诺言。”他扬眉,“要么,背弃你们的誓言,与蔷薇家族为敌!”

“请!”

同样披着血腥长袍的骑士端着托盘分散开,他们沉默如铁。贵族们认出了他们——他们是当初陪伴威廉三世征战沙场的幸存者。现在,他们为了威廉三世的儿子重新披上了猩红斗篷。

死寂,可怕的死寂。

终于,有人摘下了胸前的白玫瑰,拿起了铁蔷薇徽章。

一朵,一朵,又一朵。

然后佩戴上铁蔷薇的人自动地站了起来,白金汉公爵所在的长桌那一面。而佩戴白玫瑰的人起身坐到了格莱斯大公那一面。短短的时间之内,会议厅中赫然上演了一场抉择和分裂。

最终,白玫瑰与铁蔷薇界限分明,森然对立。

从人数上来讲,佩戴铁蔷薇的这一面显然要少于白玫瑰。但是,他们每个人都沉默如钢刀——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曾经跟随威廉三世和白金汉公爵踏上战场的人。现在,他们选择重新信任他们曾经的将领,白金汉公爵。

双方对峙。

杀气腾腾,仿佛有金戈铁马的声音在所有人耳边响起。

格莱斯大公气得脸色铁青。

他花了将近十年才策划出眼下的局面,但是白金汉公爵却生生以一己之力让它变成了双方对峙的僵局。

顺利夺得王位的幻想成为泡影。

“好。”

格莱斯大公咬着牙冷笑。

“走着瞧!”

他愤怒地起身,带着选择他的人离去。

白金汉公爵注视着自己的剑。

他当初为了让自己的侄子平安登上王位,就曾杀了不少人。如今,为了替他的侄子守住王位,他绝不在乎再杀更多的人!

“现在,诸位,你们闻到来自王座的血腥了吗?”

他喃喃自语。

…………

1432年,凛冬将至。

伴随着国王被刺杀事件,酝酿已久的动乱爆发了。白金汉公爵将自己的性命与荣誉押上了赌桌,格莱斯大公以财富和未来的荣光为赌注。在僵局里,双方都各自分派出了人手搜寻国王。不同的是,一方是为了迎回国王,一方是为了见证国王的尸骸。

以“铁蔷薇”和“白玫瑰”作为标志,保王党与新王党分裂成为两派。一方誓死守护王位,一方誓要夺走王位。

在这个时候,国王本人,不论他活着,还是死了,都成为了一把剑。

一把可以决定整个局势的剑。

无数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国王呢?他在哪呢?

事实上,国王同样身处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来,做选择吧——

铁蔷薇还是白玫瑰?

稍微解释一下:

中世纪的继承制度十分复杂。

以英国为例,它对于继承人并没有严格的成文规定,王室成员可以靠武力征服、法律规定、议会选举等各种方法成为国王。王室之间,贵族之间往往保持着错综的血缘与婚姻关系,这一切构成了一张庞大繁杂的继承网络。从诺曼王朝至今10个朝代41位君主异脉相传,前后均有程度不同的血缘关系。

这里不过多讨论,只简单介绍一下王太后的婚姻为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点可以翻阅一下都铎王朝的历史。在当时,寡居王后的婚姻十分重要。英国甚至为了制止亨利六世的母亲再婚提出了一系列严苛的要求。不过她最后还是再婚了,与欧文·都铎。她再婚后,国王新的兄弟对国王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如果王太后嫁给英格兰贵族,那么她的新丈夫就会拥有价值无量的地位……”

“……1427年秋季,英国议会颁布法令明确禁止王太后未经成年国王的“特别许可”而再嫁,法令宗旨是“保护英格兰王后最崇高地位之荣誉"但实际目的是至少在十年内阻止凯瑟琳与英格兰结婚。根据法令文本的要求,显而易见,迎娶王太后的经济成本极高,无异于自寻破产。

……如果孩子的父亲拥有独立的政治地位和野心,那么他的孩子作为国王同母异父的兄弟,将对国王构成威胁。”

——引[英]丹.琼斯《玫瑰战争与都铎王朝的崛起》p68—p70。

而于历史上,凯瑟琳再婚后所生的孩子的确成为了当时的重要政治砝码。这与当时的婚姻制度有关,上至王公下至贵族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

除此之外,王位继承还涉及诸多因素。

如在亨利三世时期,亨利三世试图和教皇一起为儿子爱德华谋划西西里王位——虽然最后失败了。

这里格莱斯大公除了王太后的砝码【重点】之外,还有王太后再婚所嫁对象的原因【重点】。

防止争议提前介绍,后文会有继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