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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雪。
白金汉公爵披着猩红的斗篷站在梅茨尔城堡的大门外,目送国王的马车远去。风吹动他的白发,他的脊背笔直如剑。
国王的马车碾压过路上的白雪,车队的蔷薇王旗猩红如血,烈烈如火。
白金汉公爵的儿子,约翰将军肃立在他的背后,这位年轻将军脸上带着疑惑与不赞同,他忍不住质问自己的父亲:“您为什么不劝阻陛下?他去科思索亚太危险了!换成其他人不行吗?”
白金汉公爵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
“因为他是国王。”
他回答。
就像那一次国王前往月河要塞谈判一样,这一次他依旧亲眼看着国王前往危险的处境。国王的职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守卫他的国家,国王就是这个国家的盾,这个国家的剑。
这是国王的责任,旁人无法替代。
他曾经这样一次次目送过自己的兄长带领士兵出征,现在变成了他的侄子。
约翰将军愣了愣,白金汉公爵对他一向严厉,但这一句话语气却是低沉的,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老公爵抬起头,冰蓝的瞳孔中印出雪花飞旋的轨迹:“以前王兄加冕的时候,我将铠甲长手套扔到王宫宴会大厅的地上,宣誓挑战任何敢于不拥护国王的人。那时候王兄还很年轻,我也只比你现在大了一岁。”
约翰将军微微低头,聆听。
他知道父亲是威廉三世的“捍卫者”[1],约翰将军不止一次通过别人口中拼凑起那场惊心动魄的典礼。
威廉三世的加冕是在动乱中举行的,典礼的宴会上参加邦国的贵族们心怀鬼胎,金碧辉煌下是汹涌的暗潮。
招待的宴会上,年轻的白金汉公爵作为国王的“捍卫者”,在辉煌的烛火中骑着同样披上铁甲的战马,踏进了宴会的大厅。没有其他的骑士簇拥着他,他一人就是威廉三世的千军万马。
马蹄踏着冰冷的岩石上,有力如战鼓。
年轻的公爵脱下了自己的铁手套,将它丢到了地面上,宣誓挑战所有不拥护国王的人。
在惯例的加冕典礼上,这个环节只是一个政治表演,但是威廉三世加冕的时候却非同寻常,罗格朗重振,对三十六邦虎视眈眈,战火在杀机中酝酿着。于是以往的政治表演成为了一场凶险的恶战。
铁手套与岩石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各个邦国的勇士应声而出。
他们拔出了剑,借着这个正大光明的机会誓死要让罗格朗君王的威严蒙灰。
那是荣耀之战,是尊严之战,也是生死之战。
白金汉公爵一人迎战所有挑战的敌人。
约翰将军从所有人口中听到了自己的父亲年轻时候的骁勇,他面无惧色地与那些同样声名远扬的骑士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那一夜蔷薇王宫的所有烛火为他而燃,铠甲与长剑碰撞中年轻的公爵是帝国当之无愧的利剑。
安格尔邦国挑战的骑士被割开咽喉,从战马上栽倒的时候,白金汉公爵铠甲上已经全是鲜血。他一手勒马,一手提剑,最后一次将铁手套扔到了地上。
这一次,没有人敢去捡起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套。
没有再敢挑战白金汉公爵。
——他成功捍卫了国王的荣耀。
所有贵族夫人小姐们为今日最耀眼的骑士鼓掌,所有骑士向他低下头颅,致以敬意。新君从王座上走下,高高地举起了镀金的酒杯,与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捍卫者干杯。
那是生与死的契约。
从威廉三世踏上王座延续到他死去。威廉三世活着的时候,白金汉公爵与他一起征战,也为他镇守领土。威廉三世死去之后,白金汉公爵十几年如一日地守卫着他的儿子,直到新的君王成长起来。
约翰将军是听着父亲的这些荣耀长大的。
但他很少听父亲自己说起这些。
“陛下让你为他组建新军。”白金汉公爵拨转马头,“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不让你担任陛下的捍卫者吗?”
“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你还不懂什么叫做国王。”白金汉公爵淡淡地说,“现在,你懂了吗?”
约翰将军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国王车队离去的方向,他握紧缰绳,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懂了。”
白金汉公爵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总有一日,你也会脱下手套,为陛下而战。”
“为了蔷薇的荣耀。”
约翰将军抬手握拳,叩击心脏,他低声宣誓。
…………
安格尔邦国。
作为从属于罗格朗的邦国,安格尔的王宫可远远比不上蔷薇王宫,说实话,它连罗格朗富裕伯爵的城堡都不如。但在贫瘠的安格尔,这已经是最好的建筑了。
高山遍布,原始森林绵延,沼泽如湖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安格尔人就被困在这样险恶的环境里。
不过,今年安格尔人的冬天要比往常好过许多。
这必须归功于罗格朗的君王。
罗格朗王室做了表率作用与他们首先进行了商贸往来,商人们重新从各地涌来,安格尔边境上久违地出现了商业小镇。受寒流影响,他们这个冬季储备的粮食少得可怜,他们原本以为饥饿将成为这个冬天的大问题。
但是国王解决了它。
受东南港口封锁影响,无法对外出口的农产品由罗格朗王室出面为安格尔做担保,安格尔人同东南的庄园主达成了对双方来说都较为可以接受的协约,安格尔从东南获得了廉价的粮食,而庄园主得以不至于所有粮食都烂在仓库里,勉强挽回了一部分损失。
明明是最寒冷的一个冬天,安格尔人却过得比以往任何一次更加舒服。
安格尔王的表弟,艾德蒙将军匆匆地走进安格尔王的书房。
他当初被派往罗格朗首都梅茨尔城堡参加会议,后面作为与安格尔与罗格朗往来的重要成员负责双方往来的事宜。
安格尔邦国国王蒙特·勒韦林手中拿着一封暗黄的密信,正紧皱眉头。
艾德蒙将军问候完之后,他将信递给了艾德蒙。
“这!我反对……”艾德蒙将军看完信,猛地抬头,惊愕地看着表兄,“那些家伙从来就对安格尔没有什么好意,他们的话完全不可信。”
蒙特抬手打断了他:“我知道。”
“那您的意思是?”
蒙特将这封秘密送达安格尔的信从艾德蒙手中抽了回来,“我们在他身上做了两次赌,第一次我们赢了,第二次,我们也赢了。但是这一次太重要了,必须谨慎。所以……我想知道你怎么看普尔兰陛下。”
艾德蒙将军神色严肃起来:“一位真正的帝王。”
“你确定?他可被称为暴君,最近更是多有指责。”蒙特不动声色地问。
“是的。”艾德蒙将军斩钉截铁地回答,“世人将他误认为一只败犬,但是雄狮的獠牙终会亮出来,终会咬断敌人的咽喉。”
“一位真正的帝王。”
蒙特重复了一遍,忽然豪气万丈。
“那就再赌一把!”
他将密信凑到烛火上,他心中也早就有了选择,询问艾德蒙不过是想要寻求一个肯定。火舌跳动,吞噬这封从深渊海峡对岸而来的信。
蒙特注视信化为灰烬,仿佛看到战火在大地上熊熊燃烧。
他感觉到笼罩在深渊海峡两侧数百年的暗流已经开始激荡。
血与火的狂澜终将席卷整个世界。怒涛澎湃中,强盛如罗格朗、如勃莱西、如圣廷才是有资格正面交锋,厮杀拼命的角色,这些主角在世界上掀起漩涡,而像他们这样的小国注定被漩涡携裹。
想要活下来,安格尔和卡塔尼一样,都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
一场豪赌。
安格尔押注罗格朗!
………………
科思索亚。
查尔斯带人迅速地布置着一切。
这座东南沿海最大的港口城市如今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尸体纵横,乌鸦盘旋在城市上空,丧钟被禁止敲响。
感谢前段时间拥有洁癖的建筑师带队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清理工作,黑死病在科思索亚城爆发之后,疫情没有像查尔斯曾经亲眼目睹的那些城市那样严重。
但也仅仅只是相较而言。
魔鬼留在科思索亚的瘟疫医生数目有限,而且它们不便于直接出现在人们眼前,所以只是化为一只只乌鸦,跟随在沃尔威海盗和蔷薇铁骑的人周围,确保这些对国王较为重要的人不再出现损伤。
其余的市民可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每一天,蔷薇铁骑的士兵集中起来焚化的尸体数目接近一千,整座繁华的城市在短短几天之内迅速地安静下去。幸亏有瘟疫医生们在暗中的帮助,黑死病目前还没有扩散到其他城市。
这如果再不解决,黑死病蔓延到其他城市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国王在这个时候做出了震惊所有人的决定——
他离开了王宫,要来科思索亚举行“君主触摸圣式”[2]。
他来与他的臣民一起共同面对死亡的挑战。
在查尔斯,希恩,霍金斯等人的努力下,这个消息在短短一天之内传遍了整个科思索亚。这几天,这个城市的人目睹了太多死亡,他们几近绝望崩溃,在这种情况下,国王的决定成为了阴霾中突然跃出的烈阳。
“陛下从未抛弃过他的子民。”
有着教授气质的查尔斯做了一场鼓舞人心的演讲。他披着黑色的大衣站在风中,声音清晰平稳,有力。他将国王将士兵们日夜巡视,将王室海军在海上担任直面瘟疫的第一防线,将国王密切的关注一一道来。
“陛下的士兵就在这里,我们奉陛下的意志而来,陛下保卫着他的子民!”
蔷薇铁骑的士兵们抬手,一起握拳叩击心脏。
“为了罗格朗!为了国王!”
他们齐声低吼。
有人终于忍不住当场痛哭起来,欢喜的,愧疚的,后悔的泪水流淌在正在面临瘟疫的人们脸上。圣廷不管他们,神父救不了他们,天堂抛弃他们,在这种时候,是他们所埋怨的国王离开了安全的王宫。
是国王与他们共迎苦难,与他们共面灾厄。
第一次,所有命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执行。铁骑在城中的隔离得到了支持,人们不再试图突破城门,不再试图逃离城市,也不再试图趁着夜色乘船私渡。有勇敢的人自发地加入了清洗收整的队伍。
蔷薇铁骑的士兵们不再会遭到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来烂菜叶臭鸡蛋的攻击,甚至有人描摹他们铠甲上的蔷薇图纹,将其刻在自己家门上,认为那样能够得到一些国王的庇佑。
查尔斯发现这一点后,立刻从数目紧张的瘟疫医生中抽调出一位,由它化为乌鸦巡视,如果看到刻着蔷薇图纹的病人,就进行拯治。
蔷薇图纹成为了黑死病中的圣符,第一次凌驾于神圣十字之上。
人们翘首以盼地等待,等待国王的到来。
查尔斯他们就为此进行着紧密地准备着。
既然国王已经冒险亲身前来,那就不能够让国王白白冒险,这将会成为一场有史以来最出色的政治秀场。他们要国王的威严与辉煌从此铭刻在这个城市之上,要让蔷薇在死亡的阴影前灼灼怒放。
凛冬的清晨,查尔斯,希恩将军,霍金斯船长等人齐聚城门。
国王,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1]中世纪英国,国王的“捍卫者”在1327年就存在了,最初可能是隶属于玛米恩家族。在1377年确定下来,在国王的加冕仪式上,捍卫者将在宴会大厅将手套扔在地上,宣誓挑战任何敢于不拥护国王的人。如果没人去捡扔在地上的金属护手套,就意味着没人敢挑战,最后新君就举起镀金酒杯,为捍卫者干杯。
[2]中世纪的“君主触摸”被认为具有治愈疾病的能力。出现与忏悔者爱德华时期,到都铎王朝亨利时期完善,一开始是治愈淋巴结核,后范围扩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