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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获得大哥的支持,沈嘉这几天连学校都不去了,乖乖在家陪着大哥,偶尔也陪他去公司,端茶送水,递文件,记个新行程什么的,像个小助理。
周六的时候,沈帛休息,沈嘉和大洋彼岸的沈卿视频结束后,悠悠达达的穿着居家服晃荡到院子里,沈帛坐在院中大树下的摇椅上,手里拿着一本闲书,似乎是某个作家的传记,沈嘉知道这个作家,觉得对方虽然蛮有名气,但写的内容他并不感兴趣,不知道大哥为什么忽然看起她的传记了。
沈嘉来到院子里后,一屁股坐到沈帛旁边的那张摇椅上,笑眯眯地说:“大哥,自从小哥进了沈氏后,好像你出差的次数都变少了。”
沈帛难得戴一副眼镜,闻言合起书放到一边,把眼镜也摘下来放到桌子上,闭上眼睛悠闲地说:“要磨练他,就得单独多派他出去看看,不管成功还是失败,最起码经历过。”仿佛一次失败损失十几个亿都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让小哥迅速成长。
和沈氏比起来,沈嘉瞬间觉得自己的小公司连小打小闹都称不上,只能说是在过家家,毕竟现金流还不到两个亿,不能比,不能比。
坐了一会儿,沈帛接到个电话,需要去书房处理事情,起身离开了。
沈嘉独自坐在摇椅上,闲得无聊,把桌子上那本刚刚沈帛看的书拿过来,随意翻开。
书的扉页上有作家的个人简历,看了简历沈嘉才知道,原来这个作者曾经是个单亲妈妈,也是刚大学毕业就收养了个小孩,小孩是聋哑人,当时她知道了小孩无人收养后,虽然是单身但毅然决然选择领养,父母得知也是非常反对,但拗不过她,最终妥协,还好她大学期间一直有写文,成绩斐然,稿费不少,经济独立决定她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人生,可以把自己还有孩子照顾的很好,如今她已经快五十岁,三十多岁的时候遇到了现在的爱人,两人结婚后没有要自己的孩子,只有领养的这么一个小女孩,一直到现在,传记就是将她从一个刚毕业的应届生,领养女孩后的半生经历记录下来,非常精彩,沈嘉津津有味地看了两百页,还有生活碎片般的照片作插图,竟然第一次感觉到了这个女作家的文笔魅力,同时也觉得文中那个聋哑女孩非常幸运,能够遇到这样的母亲和父亲,至真至纯的一对夫妻,看到最后沈嘉都忍不住有些热泪盈眶,还好他闭上眼睛缓了缓,泪意悄悄褪去了。
看完这本图文兼备的传记后,更加坚定了沈嘉要收养末至的决心,他其实早就想好了,就算毕业后,家人还是不接受,他依然会把末至接回来。
他现在只是想尽可能的软化家人的态度,不想他们因为这件事觉得他太任性,从而让他们生气伤心,对他失望。
虽然他就是很任性。
沈嘉发现,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总是很任性。
原来本性如此难改。
6月初的时候,沈嘉参加完班级散伙饭,两天后如约参加宿舍散伙饭。
因为临时有事,这次是所有人都在等他,傅和平是最早出现在烤肉店的。
胡雨说上次聚餐就是烤肉,这次是最后一次了,来一波回忆杀,继续吃烤肉吧。
胡雨和刘一凡还有新室友一起过来的,过来的时候,傅和平已经坐在位置上了,他的衣着和当初开学穿的差不多,白衬衫,黑色的裤子,搭配一双普通的休闲鞋,头发来之前像是刚洗过,清清爽爽,这四年的大学生活让他仿佛脱胎换骨,个子高了不说,骨架也更宽阔,有了少年介于青年的那种味道,之前因为眼神常常迷茫,或者说发呆,让人没察觉太多其他,如今他神情变得沉稳,便越发突显他的奇特气质,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
其实是因为那双眼睛有了阅历的沉淀,显得和同龄人略有不同。
胡雨坐下来后一巴掌拍在傅和平的肩膀上说:“今天来吃烤肉,你穿白衬衫干嘛,小心弄脏衣服。”
刘一凡说:“弄脏了也能洗干净,怕什么,全能洗衣服拯救所有油腻污渍。”广告词顺口就来。
新室友是个眼镜仔,附和道:“就是,什么颜色的都给你洗得干干净净的。”
胡雨说:“那回去的路上,白衣服弄脏了也不好看嘛,你看我都穿得暗色调的,耐脏。”
刘一凡说:“你皮肤那么黑,敢穿白的吗?穿了不是显得更黑。”
胡雨佯装愤怒地推了刘一凡一把说:“就你那张嘴叭叭的厉害,我们白着呢。”说完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
傅和平笑着随口解释说:“其他衣服差不多都收到行李箱了,就随便捡了这件来穿。”
傅和平这么一说,大家都理解,因为他们也都把行李收拾的差不多,毕竟马上就要离校了。
傅和平话音刚落,沈嘉的身影便出现在了烤肉店的门口,他缓缓走来,眼中仿佛有星光,整个人都被身后的光芒笼罩,灿若星辰般飞扬。
傅和平还记得自己在医院里看到室友刘一凡和胡雨的时候,第一句问的是:“沈嘉呢?”他既然住进了医院,那么向来很紧张他的沈嘉一定会出现才对。
在他见过父母,看过镜子里的自己后,便确定自己回到了还在上学时候的年纪,所以见到来看望他的同学兼舍友,忍不住问他们沈嘉在哪里。
既然他回来了,那么那个眼神永远锁定在他身上的男孩必定也还在。
他太想念那熟悉的身影,那永远炽热的眼神,乃至他自己死去也无法接受沈嘉的猝然离世,那么多年过去了,依然不能,不想。
他到现在回想起那天有人对他说沈嘉去世了时,那种猛然袭来的眩晕依旧如影随形,像是天塌地陷般整个人被淹没在沉重的废墟中,更像心脏里出现了个无法填补的黑洞,怎么往里面塞东西都空落落黑黝黝的。
结果舍长对他说:“和平啊,虽然当初你救过一次嘉嘉,但是这都多久过去了,他也帮了你不少,你还是不要每次有什么事都想让嘉嘉来帮你或者看你,这样不好的。”
刘一凡同胡雨一样劝阻,不过也体谅傅和平的心情,毕竟沈嘉家境非凡,他有所期许也是人之常态。
傅和平当时愣住了,但不动声色的点着头表示明白,没有再在他们面前提沈嘉,他后来出院后,从其他方面慢慢收集关于沈嘉还有他大学四年的信息,拼凑出了个大概。
这辈子,沈嘉没有像上辈子那样像个牛皮糖一样一直围在他身边,而且他很上进,念念拿奖学金,还住过一年的宿舍,和他还是室友,虽然第二年就搬回去了,似乎是因为有人袭击他,家里不放心。
慢慢的,傅和平明白过来,这辈子和上辈子有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
尤其是沈嘉对待他这件事上,已经完全不同,他不再痴迷他,不再无时无刻缠着他。
莫名的,傅和平觉得自己应该松口气才对,毕竟他上辈子一直很不喜欢沈嘉对他的炽热,可是这辈子知道沈嘉不再像从前那样对他,他却一点都没办法开心起来。
他想起来林羽对他说的那番话。
“和平,你承认吧,你喜欢上他了,你以为你从来没喜欢他,不爱他,但你的内心已经在惦记着他,为什么不承认呢?”
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让人无法控制,但傅和平一直觉得自己可以控制沈嘉,因为他太在意他了。
让他觉得他可以随意的对待他,不管怎样对待,他都不会离开他,可谁都没想到,分开后,便是永远。
他什么话都没来得及说,什么也没对他做过。
这辈子他原本想要好好补偿他,也好好刨开自己的心,正视自己对他的在意。
可是好像没有机会了。
沈嘉不再迷恋他。
他该做点什么,有那么一瞬间,在了解这辈子沈嘉和他的关系后,傅和平是茫然的,但现在。
见到如记忆中医院飞扬的男孩,看到他闲庭信步的举止,还有微笑,傅和平清晰地感觉到自己那颗仿佛快要死去的心重新有力的跳动了起来。
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沈嘉看到舍友们都到了,立即加快了脚步,坐下后先说了抱歉。
“有点事,来的晚了,抱歉抱歉。”
刘一凡说:“那就自罚三杯,你可别说你不能喝,马上就见不到了,今天不喝尽兴,谁都不准走。”
沈嘉也没推辞,点着头说:“自罚三杯就三杯。”三个半杯,也不可能醉的不省人事,晕晕乎乎也没什么,反正大不了叫人来接就是了。
虽然不想去过分在意傅和平,但沈嘉不得不说,今天傅和平的这身衣着,老是让他想到上辈子第一次见他时的感觉。
也是这样的白衬衫黑裤子,清爽的短发,仿佛能闻到他发丝上的薄荷味。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喜欢薄荷味的洗发水了,可能因为有过一个糟糕的前任,导致现在闻到薄荷味的洗发水都有点反胃。
沈嘉面不改色地垂眸拿起夹子,静静地翻烤肉。
嗯,还是烤肉更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