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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钰的到来令绝大数人出了一身冷汗,成叔也是一个激灵,府上有三不养:不养废人,不养闲人,不养懒人。
多看林寻两眼,心道这人算是占了个全,偏他极重诺,既然签了契约,绝不会亲手破坏。
最淡定的却是林寻,他施施然摆脱身旁人的搀扶,礼节周到,似乎要作揖:“多谢公子成全。”
跟在封钰身后的方云听得一阵无语,成全什么——吃顿饱饭么?
“过得不错?”封钰不动声色问。
偏林寻不识时务,颔首:“很好。”
想到林寻的来历,成叔顿时用痛苦的双目望着封钰,里面的期盼不言而喻:我的少爷,这尊大佛你还是从哪里请来送回哪里去比较好。
林寻含笑站在原地,一点也没被人嫌弃的自觉。
“这两日我有事要出门。”
林寻:“慢走不送。”
封钰:“你跟我一起。”
笑容稍稍停顿一下。
方云小声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合适?”
照他看来,还不如趁早将人赶出去,对于林寻,方云实在是瞧不上眼,宁愿让结账的银子打水漂。
封钰并没有采纳他的建议,视线落在林寻身上:“明日出发。”
……
没什么好收拾的,充其量将自己打包,翌日,林寻起了个大早,刚洗漱穿戴好,已经有人过来传话,门口的马已经准备好。
林寻出门时,意外被很多人送行,他们身上都散发一种唤作解脱的惬意,成叔更是意味深长说:“好自为之。”
三匹高大的骏马在门前候着,其中一匹在阳光下显露出血红色,一看便是神驹。方云瞧见林寻还有些诧异,本以为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人,必定是会误了出发时间,此刻见他穿着干净的长袍,没有昨日的不修边幅,心头的厌恶感略微减少几分。
中间血红色的宝马必定属于封钰,林寻没有去招惹,走到一匹穿白色的马匹身边,故作姿态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大概比金榜题名更令人欢欣的是骑马乐游。”
他长得白白净净,吟诗的时候还真有那么几分文人的样子。
方云深觉留恋烟花之地也并非全无好处,至少肚子里还存了点墨水,林寻看中的这匹马是封钰当年从冰原上驯服带回,虽说比起赤红马稍逊一筹,但这踏雪驹也是万中无一的良品。
见林寻挑了踏雪驹,方云抱着看好戏的心情,踏雪驹的性子可是有名的孤傲,和他浑身雪白的皮毛不同,这马可是比火还烈,嫉妒心强,如果封钰只带赤红马出去,它能闹到将马棚踹翻。
今日这人既然主动选了这马,苦头少不了要吃一番。
林寻靠近踏雪驹时,封钰皱眉,刚要提点一句,就见他不但未被一蹄子踹翻,踏雪驹反倒是头往他身上蹭了蹭,一副极为欢喜的模样。
林寻低下头,面对踏雪驹黑白分明的双眼:“我能把你改造成马车么?”
路途颠簸,骑上一会儿估计身子就要颠散架了。
踏雪驹一甩尾巴,在林寻身上轻轻抽打两下,示意他快点上来。
林寻无奈,从左侧上马。
方云看得眼睛都值了,恨不得冲到他身边,使劲闻闻:“你该不会涂了什么特殊药物,迷惑踏雪驹的神智?”
“光是药物根本不够,”林寻淡淡道:“迷惑它可比迷惑你难得多。”
方云:……他感觉被人歧视了。
本以为少爷会开口说两句,没想到他回过身,只来得及看到封钰目带深意地看了眼始作俑者,便利索上马,手轻轻拍了拍马背,赤火马立马撒开蹄子跑远,方云赶忙骑马追了过去。
日渐黄昏,湖岸边多了三人牵马而行的身影。
见林寻神情凝重,方云嘴贱问了句:“老气横秋的,瞎捉摸什么呢?”
“我觉得我被骗了。”林寻认真回答。
方云:“你还能被骗?”
想到初遇时他的嚣张跋扈,不免感叹:“怕是只有你欺骗别人的份。”
林寻目光穿过他,锋芒一般黏在封钰背后:“你家主子说要出门。”
方云:“我们不是已经离开府上?”
“但他没有说要出远门。”回身城门早已不知在几百里外。
方云觉着跟这人说话就是浪费力气,将马牵到一处草肥美的地方,封钰早就放开缰绳,赤红便自己在山间浪着,他则在树下席地而坐,闭目不动,如同一座冰冷的塑像。
林寻打了个呵欠,踏雪驹直接卧倒,任他头枕在身上,平日里的乖张完全不见。暗中关注的方云道了句‘奇了’,莫非真有人天生讨马喜欢?
林寻自己也觉得有几分奇怪,在修真界时,他偶尔也会骑马外出,并不觉得那些马对自己有多不同,最后他将原因归结在系统身上:
“我没给钱,你就给我开金手指,难不成脑子坏了?”
系统:请宿主不要妄家猜测,我还没有坏。
林寻眼神闪烁一瞬:“如此说来,这马亲近我,和你并无关系。”
系统没有出声,也并不否认。
站起身抖抖衣袍的尘土,朝着密林而去,他离开不久,封钰双眼睁开,瞧见林寻走去的方向,重新阖眼。
赤红马正咬着一根植物根茎咀嚼,听见脚步声,停下咀嚼,瞧见林寻,又撒开蹄子跑到另一处不被打扰的地方。没过一会儿,他又走到方云的马身边,被打扰的马对着他鼻孔喷了口热气作为驱赶,方云乐得哈哈大笑,觉得胸口散了波闷气。
“果然……”林寻双眼眯了眯,他并不是讨所有马的欢心,只有踏雪驹例外。
越过高山,马不能走水路,故而有时会兜上一个圈子。
“到了。”玩心重的方云语气竟带着一丝沉重。
林寻目光眺望远处,是一个破败的小镇,从山头看去,都能瞧出一股凄凉。封钰不再骑马,他和方云自是也下马徒步。
青石板的间隙生出青苔,两排的屋子顶部镶着失去光泽的瓦砾,偶尔一阵风吹过,都给人阴森感,一般当地人看到外来者总会因为好奇瞥上两眼,这里的人却都是各干各的事,走路的专注走路,巷子口卖包子的脸吆喝都不吆喝一声,有客人来掏出钱,店家端上包子,双方一句多余的交流也无。
明明到处都是人生活的踪迹,却没有人气。
路边有人行乞,封钰牵着马路过,乞丐手放在腰间,还没来得及亮出匕首,便被方云打落。
“少爷,要不要……”
“不必管,这里已经荒芜。”封钰道:“不要误了时辰。”
三人投宿在一家客栈,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里面人不多,大多数跟他们一样,都是外地来的,除了一二个吃饭时说会儿话,其他人都是死气沉沉。
封钰掏出一锭银子放在小二面前,“三碗馄饨。”
等东西端上来,却是动也未动。
方云大口吞了个馄饨,烫的直呼气,“少爷过了戌时就不会再进食。”
林寻望着封钰面前摆着的热气腾腾的馄饨,讪笑两声,挪到自己这边,“那我就不客气了。”
封钰没有阻止,他便大方用餐。
夜晚林寻睡得并不踏实,客栈的床湿气很重,来回翻了好几个身,精疲力尽就要彻底入眠,窗外忽然传来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
“清邪剿魔,速速清场!”
同一时间,楼下亦响起尖细的声音,似在回应,“清场!”
林寻穿上鞋子走到门口,店小二急匆匆冲上楼,挨个敲房间门:“请携带好随身贵重物品,马上要清场。”
不多时便有好几个客人抱着鼓囊囊的包袱慌张往楼下跑,陆续又出来不少人,状态都差不多,拿着值钱的物件就向下冲,林寻回头望了眼房间,没有一件值得带出来的。
店小二敲了一圈门,见林寻还没有动静,又跑过来,重复一遍:“这位客人,携带好随身物品,马上要清场。”
林寻抿了抿唇,正好瞧见刚刚推开门的方云,封钰是最后一个开门的,林寻离他的房间不远,一拍手,走过去抓住封钰的手腕,走到楼道口看着店小二道:“我的随身物品。”
店小二:……
跟上来的方云正好听到这句话,觉得冷汗都浸透后背。
林寻咳嗽一声,对封钰道:“帮个忙,如果我什么都不带出去,岂不是暴露了穷酸的事实。”
封钰盯着自己被抓住的手腕:“死人就不会有这种困扰。”
林寻讪笑两声。
加上客栈老板,所有的人都聚在一楼,各自站在一边,神色异常。
咚!
一声突兀的敲锣声让不少人都打了个寒颤。
紧接着,门被推开,进来一排人,嘴红的跟涂了血似的,为首的人敲了三下锣,立马有两个人走到楼上,没过多久,一具布满青斑的死尸便被抬出,死者的身体早就冰凉,还有些不好的气味散出,至少也死了一天以上。
他们只是带走了尸体,便去造访下一家,店小二颤巍巍地关上客栈的门,却又松了口气,老板神情冷硬,用尖细的嗓音道:“清场完毕,剩下的时间客人们可以好生休息。”
他说完,林寻看着周遭的人再次上楼,火烛熄灭,各自安寝。
封钰上楼时,方云走到林寻身边,“竟然敢说少爷是随身物品,我开始有点佩服你了。”
方才发生的事情,乃至整个小镇,都格外诡异,林寻想到自己除了力气大,没有什么特别的武力值,目测生存率不是很高。
“你不是我的随身物品,”他快步追上封钰,补救道:“不过你可以将我当个挂件带在身边。”
今诸事不明,保命才是要紧。
作者有话要说:方云:少爷,如此厚颜无耻贪生怕死之人,连给你做挂件的资格都没有!
封钰(略一沉吟):做个吉祥物也是可以的。
“……”